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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6條規定,雇主對工作場所急救人員,應使其接受急救人員訓練課程。但醫護人員及緊急醫療救護法所定之救護技術員,不在此限。 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15條規定急救人員,每一輪班次應至少置一人;其每一輪班次勞工總人數超過五十人者,每增加五十人,應再置一人。 但事業單位每一輪班次僅一人作業,且已建置緊急連線裝置、通報或監視等措施者,不在此限。 急救人員因故未能執行職務時,雇主應即指定具合格之急救人員,代理其職務。申請女工夜間工作事業單位,每班至少要有一名合格急救人員。 預計上課時間: 第一天0900-1700 第二天0900-1600 第三天0830-1130+1130-1230學科測驗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三十二條及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十條規定辦理,培訓從事模板支撐作業之勞工,取得結業證書。
105 年 09 月 22 日新修正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7條第一項第8款具有特殊作業人員在職教育訓練,每3年至少3小時。 1.報名時需檢附原證書影本。 2.全程參與者始發給『在職訓練證明書』並加蓋『在職訓練證明章』。
爰遵行政院「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十五條」之規定,僱主對工作場所急救人員,應使其接受急救人員訓練課程。各事業單位,每一班次應至少一人,勞工人數超過五十人者,每增加一人再設置一人。申請女工夜間工作事業單位,每班至少要有一名合格急救人員。 ※【優惠折扣須知】※ 1.需於開課前三日完成匯款,並回傳匯款明細至本處確認。 2.報名二人以上者,需開立同一張發票,方享有此優惠。 3.優惠期間:自即日起~114年12月31日止。
講師簡介:林 大 朗 先 生 上課時間:114年三梯:?4/25(五)、?7/18(五)、?9/17(三),9:30~16:30,共6小時 本課程旨在培養學員經營管理所需的技能和知識,如何透過標準化作業程序(SOP)的撰寫和執行來達到開源節流與顧客服務的技能。SOP是確保店舖順利運營的重要指導原則。涵蓋內容包括作業規範、服務流程…等。透過課程解說與實作,學員將學習如何撰寫有效的SOP,並實施它們以提高業績效率和顧客滿意。
講師:楊慶祥 先生 上課時間:114年二梯:?6/17(二)、?9/17(三),9:30~16:30,共6小時 本課程可讓學員學習到團隊建立成功目標管理系統和新時代領導模式及提升目標管理與執行力的管理技能與團隊建立目標共識與提升整體組織的執行能力還有學習如何促進團隊合作的能力及認知目標管理的重要性及工作管理和建立快速有效的思考模式以提昇企業競爭力
爰遵行政院「職業安全衛生第23條及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4條」之規定辦理。 使學員瞭解安全衛生重要相關法規,高空工作之構造、型式、原理及操作安全等知識,並熟悉高空工作車故障原因與處理方法。 1
(一)中華民國112年6月21日修正公布之「消防法」第13條第7、8、9項。 (二)中華民國113年2月2日台內消字第11316004431號公佈之「防火管理人訓練與專業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 (三)中華民國113 年3月7 日台內消字第1131600900 號公告之「消防法第十三條第一項一定規模以上之建築物」。 (四)中華民國113 年 05 月 23 日內授消字第11316022012號「防火管理人訓練與專業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書表格式」。 (五)機構及場地登錄文號:內政部消防署中華民國113年7月3日內授消字第1131603018號函。
課程依據: 依據消防法第15-6條及保安監督人與保安檢查員訓練專業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辦理。製造、儲存及處理公共危險物品合計達管制量三十倍以上場所之管理權人,應遴用保安監督人辦理下列事項:責由保安監督人訂定消防防災計畫後,由管理權人報請場所所在地主管機關備查,並依該計畫執行有關危險物品管理必要之業務,保安監督人應為前項場所之管理或監督層次人員,應經中央主管機關登錄之專業機構施予一定時數之訓練,領有合格證書,始得充任;任職期間,並應定期接受複訓。 課程時數:24小時 ※附註: 1.未領有防火管理人合格證書者(上課3天;計24小時)每人$ 6,500元整(含稅、教材、午餐、證照費) 2.領有防火管理人合格證書(上課2天:計16小時)每人$ 5,100元整(含稅、教材、午餐、證照費) ※上課當天請務必攜帶: (1)彩色照片2吋2張(近3年內) (2)身份證正反面影本1份。 (3)領有防火管理人合格證書者,報名請先mail防火管理人初訓/複訓證照影本 ※E-mail信箱:1856@cpc.org.tw
1.學科於夜間18:30-21:30上課;術科1日於日間8:00-16:30上課。 ※保留更改權利,以當天發放之課表為主。 2.訓後由本中心發給訓練「期滿證明」始得報考技術士技能檢定。 3.報考技術士技能檢定測驗費用另繳現金1820元、簡章50元、證照費160元。 4.術科操作地點於高雄市湖內區中正路二段542號辦理(近嘉南藥理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