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爰遵行政院「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設置辦法」之規定,雇主對下列人員,應使其接受有害物主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如有機溶劑、鉛作業、四烷基鉛、缺氧作業、特定化學、粉塵作業、高壓室內作業、潛水作業等主管人員皆須接受18小時專業訓練。
一、依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本法所稱安全衛生人員,指事業單位內擬定規劃及推動安全衛生管理業務者,包括下列人員: 1.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2.職業安全管理師。 3.職業衛生管理師。 4.【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 二、另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規定,職業安全衛生人員,雇主應自事業單位勞工中具備下列資格者選任之: (二)【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 領有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乙級技術士證照。 ##本訓練係為取得報名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乙級技術士之訓練課程。## 報名課程前請務必參考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附表二 各類事業單位應設置職業安全衛生人員表 http://laws.mol.gov.tw/Download.ashx?pfid=0000147090
汽車供應鏈具有高難度的跨入特性,歷經一連串的體制監察活動,方有機會成為夥伴,不過,一旦成功跨入供應鏈的一環,即表示企業體質已提升到一定程度。 對於自身的供應體系,也應建立可長可久的管理系統,供應商好我們才能好的認知,必須在企業內建立共識,才能達到共治的目標,本課程即以此為出發點,讓企業學習供應商的管理方法達到共好的供應鏈體系
本課程可學習到團隊建立成功目標管理系統及提升目標管理與執行力的管理技能,學習如何促進團隊合作的能力及認知目標管理的重要性及工作管理和建立快速有效的思考模式以提昇企業競爭力。
1.雇主僱用勞工人數未滿三十人者,應使擔任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接受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之訓練(一般業)。 2.課程不適用建築、土木、水電、油漆、裝潢、冷凍、空調、升降機、鑿井等行業 【營造業、非營造業,自民國98年1月8日以後,分開受訓】。 3.另勞動部於105年6月8日以勞職授字第10502017201號公告,「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及「營造業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之結訓測驗,應於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測驗試場辦理,並自106年1月1日起實施。即自106年起,丙種與營造業丙種業務主管訓練結業均應通過電腦測驗後始得核發結業證書。 ※【優惠折扣須知】※ 1.需於開課前三日完成匯款,並回傳匯款明細至本處確認。 2.報名二人以上者,需開立同一張發票,方享有此優惠。 【報名系統無法計算優惠價部份,於上課通知單註明折扣金額】 3.優惠期間:自即日起~114年12月30日止。 【完成報名後請勿立即繳款,待課程承辦人通知繳費後再行繳款,謝謝!】
員工到職之後,除了每月定期薪資給付之外,依法投保勞保、健保、勞退與可能產生的二代健保,以及每年的各類所得扣繳申報,都是雇主的責任,由於雇主是各類所得扣繳與申報義務人,亦是勞健保與二代健保的扣費義務人,因此,雇主的責任非常之大,一個不留意就可能產生罰則;再者,若雇主違法低報勞健保,甚至漏報二代健保的話,主管機關均可透過扣繳申報資料與投保資料的比對,掌握雇主的違法事證,不可不慎。
現今企業的競爭力源自於高效能團隊的運作,而培育傑出的部屬及有效的工作教導技巧是管理者的重要責任,透過本課程可了解如何培養並指導部屬,使其在工作中展現出色表現,並在組織中發揮最大潛能。
面對全球永續發展的趨勢,台灣金管會也宣告2023年以實收資本額為條件,上市櫃公司都必須編制ESG永續報告書公開揭露。近年來因為新冠疫情和全球氣候變遷、海平面上升等現象,人們開始思考如何與自然環境共存,同時企業也應思考在營收成長下如何保護地球,達到永續經營,因此企業必須學習在不斷變化的環境中,落實ESG減少風險的衝擊,要揭露的不僅是過去財務經營績效,更要以ESG的目標達到永續經營。 本課程將引導學習全球與台灣對於ESG議題的發展與趨勢,並說明目前大家關心的溫室氣體發展(GHGs)議題及與ESG的關聯。同時也介紹企業透過溫室氣體的盤查、查證來進行企業碳管理的基礎作法,此外本課程也將介紹產品碳足跡管理的基本應用作法與相關規範,期待透過本課程,使參與的學員對於溫室氣體在企業永續經營範疇的應用上,能有更多的認識與了解並具備相關的能力,進一步協助企業在發展永續經營的議題上有所貢獻。
5.消防常識(1小時) 6.自衛消防編組(2小時) 7.火災預防(2小時) 8.消防安全設備設施之維護管理操作要領(3小時) 9.危險物品理化特性及標示(2小時) 10.危險性工廠之安全管理及災害應變(1小時) 11.消防防災計畫範例說明及實作撰寫(4小時) 12.測驗(1小時)
1.爰遵行政院「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之規定,平時雇主僱用勞工人數在一百人以上之事業單位,應使擔任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者接受營造業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之訓練 2.自102年1月1日起,結訓改採電腦測驗,方可取得結業證書 ※【優惠折扣須知】※ 1.需於開課前三日完成匯款,並回傳匯款明細至本處確認。 2.報名二人以上者,需開立同一張發票,方享有此優惠。 【報名系統無法計算優惠價部份,於上課通知單註明折扣金額】 3.優惠期間:自即日起~114年12月30日止。 【完成報名後請勿立即繳款,待課程承辦人通知繳費後再行繳款,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