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術科必學2種機型介紹: 1.自走式_垂直升降型(剪刀車):室內場地,使用JLG高空工作車,操作輕鬆簡單好開,作業高度A點8公尺,B點6公尺。 2.車載型:使用正台電外包工程車(非翻修中古車),安全有保障,作業高度A點10公尺,B點8公尺。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110年07月07日修正條文第十九條規定,急救人員應至少每三年接受3小時在職訓練。
本課程針對學員對機具與設計時常用的尺寸公差、公差配合有基礎認識,尺寸公差以IT等級概念為基礎,逐步建立孔軸配合的觀念、作法與表格化。 在課程講解上由基礎講起,同時顧及採購-品管-設計-加工等人員之技術背景,務必使所有可能用到幾何尺寸與公差者都能以相同術語溝通。適用行業由機械兼及電子、運動器材及五金等行業。
1.堆高機運轉上之注意事項。 2.堆高機職業災害案例探討。 3.堆高機法令現況及自動檢查。
課程細化了從銷售心態調整、顧客維護、精準行銷到電話銷售技巧的各個環節,將理論與實際銷售話術相結合,幫助學員掌握從客戶關係經營到創造高效率的策略,並提升實戰中的應對技巧與行銷敏銳度
本課程旨在訓練現場管理人員,如何有效掌握現場管理工作,及做好各項計劃與管制活動;以提高生產效率,增加企業之競爭能力及利潤。 ※線上課程,課前請確認下列內容: 1.請務必確認設備是否符合需求 ●筆電/手機/平板+耳麥or電腦+耳麥+網路攝影機(上課中請全程開啟鏡頭,以利講師互動) ●視訊軟體MS Teams頻寬40Mbps 2.若未曾使用過MS Teams者,本中心提供課前上線測試協助 3.講義課前提供,發票、證書掛號郵寄,課程進行1小時後,不接受退費要求. ※請尊重智慧財產權,線上課程進行時,嚴禁翻拍或錄影,如有違法者將採法律途徑。
【訓練依據】內政部消防署112.6.21修正規定:依消防法第13條所稱一定規模以上之建築物,應由管理權人遴用防火管理人,責其訂定消防防護計畫,並依各該計畫執行有關防火管理上必要之業務,防火管理人應為場所之管理或監 督層次人員,並經主管機關或經中央主管機關登錄之專業機構施予一定時數之訓練,領有合格證書,始得充任;任職期間,並應定期接受複訓。前項講習訓練分為初訓及複訓。初訓合格後,每三年至少應接受複訓1次。第一項講習訓練時數,初訓不得少於12小時;複訓不得少於6小時,無正當理由不接受講習者,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得通知管理權人限期改善。」【本課程依內政部113年2月2日台內消字第11316004431號函規定辦理】※故經受訓期滿3年後需再複訓,方能繼續擔任防火管理人。 【依據內政部消防署113年12月26日消署預字第1130403760號函:自115年1月1日起,防火管理人證書過期應重新接受初訓,以符合規範。 】 ※課程時數計6小時,共1天,上課時間:9:00~16:10 ※上課前1周請務必先mail前次防火證書影本【以利確認證書有效性】: 提供前次結業的防火管理人初訓或複訓證書影本(證書需在3年效期限內,若過期則須重新初訓,無法參加複訓)。 ※上課當天請務必攜帶: (1) 舊的防火證書影本(照片需清楚)或正本 依據消防署規定:舊的防火證書已遺失者,需先至原受訓單位申請受訓證明後方能參加複訓 若證書遺失請於上課當天攜帶個人印章填寫遺失切結書,若課後無法提具防火受訓證明者則受訓無效,無法順利取得結業證書。 (2) 彩色照片2吋2張(近3年內) (3)《有改名者》需先告知【報名請使用新姓名】請先mail戶籍謄本影本及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各1份。※E-mail信箱:1856@cpc.org.tw (4)初次(第1次)來本中心受訓學員請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以利核對個人資料準確性。
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1條規定:雇主對擔任有機溶劑作業,粉塵作業,特定化學物質作業,缺氧作業,鉛作業,四烷基鉛作業,高壓窒內作業,潛水作業等等作業主管之勞工,應於事前使其接受有害作業主管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二十三條及職業安全衛生訓練規則第十一條規定,雇主對粉塵作業主管,應使其接受有害作業主管安全教育訓練。 【完成報名後請勿立即繳款,待課程承辦人通知繳費後再行繳款,謝謝!】
本課程在幫助採購人員於有限的時間內,以簡單的概念介紹工程採購所涵蓋的範圍及採購執行制度與流程,並以詳細解析工程採購中,所可能遭遇到的各種狀況及解決方式。 工程採購人員如何應用標案文件、工料分析、工程底價、選對工程廠商、招標與比價、談判議價、工程技術、合約管理等做法,以提升工程採購人員本身的技術與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