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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臨供應商老是績效不佳,更換遞補的新供應商似乎也無法根本解決問題,此時需要的是供應商績效估與供應商發展計劃,有效管理供應商,為公司打造具核心競爭能力的供應班底。在此課程中你將學會這些必備的持續管理供應商技巧,成為供應商開發與管理專家。
1. 筆譯市場介紹與分析 2. 同形異義語、短文筆譯 3. 講稿與短篇文章之撰寫 4. 中日文雙向翻譯 5. 筆譯理論與技巧 6. 專業文章介紹與專門用語研討 7. 筆譯習作(科技/通訊/社會/時事/娛樂/教育)
??請至台灣就業通報名: https://ojt.wda.gov.tw/ClassSearch/Detail?PlanType=1&OCID=157037 本課程是36小時大數據基礎課程之一,引用企業常見資料型態之Excel格式,逐步帶領學員走向小數據分析之連動(Link)分析設計,在進而依需求推向Power BI大數據分析,難能可貴的是講師會將企業問題以小數據分析工具Excel與大數據分析工具Power BI分別示範呈現,讓學員能夠確實理解不同資料分析工具適用的領域範圍,讓學員能兼具大小數據分析之核心應用,以簡化資料分析的過程,讓關鍵時間都應用在更具價值的內容,減少加班並提升工作效率。 上課日期: 114/02/15(六)、02/22(六)、03/08(六)、03/15(六)、03/22(六)、03/29(六) ※本課程不含午餐,請自行負擔 ※政府補助80%,學員自付20%,補助對象為年滿十五歲以上,具就業保險、勞工保險、農民保險身分之在職勞工,並有電腦基礎者 1.符合計畫補助資格者 2.開課前1個月於請先至台灣就業通網站(https://ojt.wda.gov.tw/)-課程代碼:149980,完成報名並確認繳交資料資格者。
一、法規與通識 二、營造業類管理制度 三、營造業類管理實務(含職災安例研討)
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0條規定,雇主對擔任下列作業之勞工,應於事前使其接受營造作業主管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1.擋土支撐 2.露天開挖 3.模板支撐 4.隧道等挖掘 5.隧道等襯砌 6.施工架組配 7.鋼構組配 8.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人員。
1.法令依據:依勞動部110年7月7日以勞職授字第11002028852號令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8條規定修正辦理。 2.雇主對擔任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之勞工,應使其接受每 2 年至少 6 小時之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
每周夜間最多排課3天,部分單元為實體課程須至本中心上課,確定開課提供課表。 本班係屬於工程從業人員品質管理教育訓練,灌輸工程人員品質管理系統之新知,以提升工程品質管理之觀念,建立工程品質管理系統、預防工程缺失之發生及提昇公共工程施工品質。
邊坡工程品質管理實務 報名簡章及專用報名表請詳閱 【公共工程聯合網站】https://pcc.cpc.org.tw/ 【台南服務處】https://tn.cpc.org.tw/ *依108年3月26日工程管字第1080300194號函示,為避免擔任品管人員有效期間重疊致不足4年影響品管人員權益情形,訂定品管人員結業證書或最近一次取得回訓證明可擔任品管人員之期限前1年為回訓時間緩衝期,於緩衝期內取得回訓證明者,其擔任品管人員時間將從原有證書或前一次取得回訓證明之擔任品管人員的時間截止日後起算4年。故品管人員可彈性運用時間於合理時程內回訓。 *依110年5月11日工程管字第1100300464號函示,回訓班期末綜合測驗由工程會統一出題及監考。故每期課程結束後另安排實體考試時間。 *依112年6月2日工程管字第1120300521號函示,「公共工程品質管理訓練班」及「公共工程品質管理人員回訓班」之合格結業證書及回訓證明全面電子化,可於MyData平台使用自然人憑證、行動自然人憑證、健保卡、手機門號+健保卡驗證等多元化方式下載電子證書。
為協助同學有系統的整理題型重點解析、計算公式等,擬規劃乙級菁英總複習班,期能加強同學專業知識並提升考照之優良成績。 #本中心管理員結業(訓練期滿)學員享優惠價500元。
★連假不排課 ★缺課(請假)補課退訓規範請務必詳閱課程目標說明 ★本期訓練完成後預計可報名參加114年度第2梯次技能檢定(114年4月底至114年5月初報名,114年7月-114年8月測驗,實際報名及測驗日期請依主管機關簡章公告期程為準) -------------------------------------------------------------------------- 營造業或工程業廠商請注意:自98年1月8日起,職業安全衛生管 理員結業證書,不能兼任營造業甲、乙、丙種業務主管使用;需取得勞安乙級技術士證照,方為合格勞安管理員。(或另上營造業業務主管課程) ※勞動部已公告自104年6月1日起,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之結訓測驗方式將採技術士技能檢定,亦即自該日起訓練期滿者改發「期滿證明」,領有期滿證明者,仍得依該規則第3條第3項第3款規定參加「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管理職類結訓電腦測驗,經測驗合格即可取得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結業證書,並得擔任甲、乙、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