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勞動部訂定發布「營造作業人員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核發臺灣職安卡作業要點」, 辦理營造作業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6小時課程,並經測驗合格後核發的教育訓練證明。
本課程聚焦於工作流程的標準化與管理執行力強化,帶領學員清楚理解 SOP 的意涵、功能與撰寫要領,並掌握流程圖製作規範與工作說明書的關聯性。課程同時強調 SOP 建立後的落實、查核與更新機制,協助學員建立一致、可控且可持續改善的作業流程。透過案例演練,提升流程優化與管理精準度。
本課程需以行政院工程會品管班專用報名表報名,報名資格、報名表請按本頁右上角『課程簡章/下期資訊』下載品管回訓班簡章,或複製此網(http://pcc.cpc.org.tw/)至聯合網站下載即可。 路面工程品質管理實務 + 政府採購全生命週期概論(最新政策與法規) 共36小時 實體班定價:NT$9000 115/1/20前報名享優惠價:NT$8000 ◎路面工程概論 ◎路基及基底層工程品管 ◎瀝青混凝土材料品管 ◎瀝青混凝土路面施工品管 ◎瀝青混凝土路面維護品管 ◎政府採購全生命週期概論(含最新政策與法規) ◎特殊瀝青混凝土路面品管 ◎再生瀝青混凝土工程品管 ◎剛性路面工程品管 ◎交通標誌標線工程品管 ◎路面工程統計品管 上課 36小時,每週2~3個晚上,每晚3~3.5小時。缺課總時數不得超過6小時,出勤考核總成績為100分計,缺課1小時扣5分,及格分數為70分以上者,核發回訓證書,依工程會函示規定112年6月起,全面採電子證書發證。 ▲報名資料請先回傳初審,並請務必洽承辦人確認完成程序,將依報名資料補齊送達及完成繳費先後順序通知上課,截止日期前若未收到寄出之完整報名資料及費用,恕不列入當期,如額滿順延下一期。 本課程最晚須於2週前將學員完整報名資料造冊送工程會審查,報名截止後,恕無法再受理報名。
本課程需以行政院工程會品管班專用報名表報名,報名資格、報名表請按本頁右上角『課程簡章/下期資訊』下載品管回訓班簡章,或複製此網(http://pcc.cpc.org.tw/)至聯合網站下載即可。 ▲【視訊班】需自行選擇上課地點並自備符合使用之軟體及硬體設備(電腦/筆電、鏡頭、喇叭麥克風),無法自備相關設備者,無法參加視訊課程,另紙本教材屆時需自取(時間日期另行通知)。 路面工程品質管理實務 + 政府採購全生命週期概論(最新政策與法規) 共36小時 費用NT$8000 ◎路面工程概論 ◎路基及基底層工程品管 ◎瀝青混凝土材料品管 ◎瀝青混凝土路面施工品管 ◎瀝青混凝土路面維護品管 ◎政府採購全生命週期概論(含最新政策與法規) ◎特殊瀝青混凝土路面品管 ◎再生瀝青混凝土工程品管 ◎剛性路面工程品管 ◎交通標誌標線工程品管 ◎路面工程統計品管 上課 36小時,每週2~3個晚上,每晚3~3.5小時。缺課總時數不得超過6小時,出勤考核總成績為100分計,缺課1小時扣5分,及格分數為70分以上者,核發回訓證書,依工程會函示規定112年6月起,全面採電子證書發證。 ▲報名資料請先回傳初審,並請務必洽承辦人確認完成程序,將依報名資料補齊送達及完成繳費先後順序通知上課,截止日期前若未收到寄出之完整報名資料及費用,恕不列入當期,如額滿順延下一期。 本課程最晚須於2週前將學員完整報名資料造冊送工程會審查,報名截止後,恕無法再受理報名。
公司策略與組織、流程、SOP的關係讓SOP活起來,不只是條文規範 SOP是形成組織文化的一環
依消防法第13條第1項規定,一定規模以上建築物,應由管理權人,遴用防火管理人…」,第5項規定,非屬集合住宅之地面樓層達十一層以上建築物、地下建築物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建築物,其管理權有分屬情形者,各管理權人應協議遴用共同防火管理人,…」基此,防火管理人或共同防火管理人二者之職責相同,所受訓練並無區別。 防火管理人訓練與專業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第2條防火管理人或共同防火管理人應經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登錄之專業機構施予訓練,領有防火管理人訓練合格證書,始得充任。前項講習訓練分為初訓及複訓。初訓合格後,每3年至少應接受複訓一次。訓練時數,初訓不得少於12小時;複訓不得少於6小時。」 本課程依內政部113年2月2日台內消字第11316004431號函規定辦理。 課程時間:09:00~16:00 --- 退費標準: 本課程依據職業訓練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職業訓練機構辦理訓練,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得向學員收取必要費用,並應掣給正式收據。繳納訓練費用之學員於開訓前退訓者,職業訓練機構應依其申請退還所繳訓練費用之七成;受訓未逾全期1/3而退訓者,退還所繳訓練費用之半數;受訓逾全期1/3而退訓者,不退費。
依保安監督人與保安檢查員訓練專業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第8條規定,取得保安監督人或保安檢查員資格者,應自初訓結束之日起,每三年至少接受複訓一次。 1.危險物品管理實務探討 2.危險物品處理作業基準 3.危險物品安全管理對策 4.消防防災計畫之說明及檢討
●上台說話時你會緊張害怕嗎? ●在群眾前說話時你會逃避嗎? ●台上時你會擔心腦袋空白嗎? 表達,是職場勝出的核心能力。無論是從事任務行業,都無法避免與人接觸,無論是私下溝通及公眾演說都是現今愈來愈被重視的必備能力,尤其是在快速變動的環境,能在短時間清楚有力表達自己的人,自然容易勝出,能見度高說服力強。 美國曾經做過統計,人們最大的恐懼是上台演說,如何克服上台的恐懼,說的自在講得輕鬆,參加我們的課程讓你快速克服恐懼感提升自信,隨時隨地上台都能自信滿滿,創造競爭力及產生影響力成為一個有魅力的人。 ●課程特色: 1.由心出發引領學員覺察表達模式發揮潛能。 2.即知即用的現場演練保證實用。 3.個別回饋,強化優勢、破除盲點、形塑自身風格。 ●十大管理職能:http://edu.cpc.org.tw/classcategorygroup/content/12 (歡迎上網查詢) 本課程隸屬於[十大管理職能]之「表達力」職能構面,此系列課程皆以實務應用為導向,期引導學員將課堂學習與職場運用連結,課程進行採引導式教學、雙向溝通、小組/團體討論與實務演練等高效學習方式,以協助學員落實相關運用手法在工作上。
本課程依1130202內政部令-防火管理人訓練與專業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第2至5條規定辦理。 防火管理人或共同防火管理人(以下簡稱防火管理人)應經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登錄之專業機構施予訓練,領有防火管理人訓練合格證書,始得充任。主管機關施予防火管理人訓練,分為初訓及複訓。經初訓領有合格證書者,取得防火管理人資格。前項講習訓練分為初訓及複訓。初訓合格後,每3年至少應接受複訓一次。訓練時數,初訓不得少於12小時;複訓不得少於6小時,證書逾期須重新上初訓。 且『消防法』第40條規定:「一定規模以上之建築物且供營業使用場所,違反第13條第1項規定…,處其管理權人新臺幣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得連續處罰。」 自115年1月1日起防火管理人/保安監督人/保安檢查員證書逾3年有效期間須重新上初訓。
課程法令依據及登錄字號: (一)中華民國113 年3月7 日台內消字第1131600900 號公告之「消防法第十三條第一項一定規模以上之建築物」。 (二)中華民國113年2月2日台內消字第11316004431號公佈之「防火管理人訓練與專業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 (三)中華民國112年6月21日修正公布之「消防法」第13條第7、8、9項。 (四)中華民國104年7月21日內授消字第1040820855號發佈之「防火管理人訓練專業機構認可及管理須知」。 (五)機構及場地認可文號:內政部消防署中華民國110年6月25日消署預字第1100500973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