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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防知識及火災預防(2小時) 2.消防防護計畫(2小時) 3.消防安全設備及防火避難設施(4小時) 4.員工教育與及衛消防編組訓練(3小時) 5.測驗(1小時) 共計1.5天 (第一天8:30-17:30,8小時;第二天8:30-12:30,4小時,合計12小時)
1. 急救概論 2. 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AED)之使用 3. 心肺甦醒術(含實習心肺復甦術) 4. 創傷止血及呼吸急症、神經急症處理
在快速變動的商業環境中,人力資源部門已不再只是行政支持角色,而是組織策略成敗的關鍵推手。唯有將人資職能、勞動法令、人才盤點與職能管理與企業策略緊密連結,才能協助企業在競爭激烈的市場中穩健成長。 本課程透過策略性人力資源管理思維與人力盤點工具實務,幫助學員全面掌握 人才需求分析、職能設計、任用規劃與法令遵循,讓人資不再只是「後勤單位」,而是企業 策略夥伴與影響力中心。 ***本課程為遠距課程將使用Microsoft Teams平台,開課前會提供視訊連結。為尊重智慧財產權,課堂中請勿錄音或錄影。***
##本訓練係已取得「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乙級技術士」、「甲級安全師」及「甲級衛生師」之在職(回訓)訓練課程。## 依105年09月22日發布新修正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十七條及第十七條之一規定 雇主對於擔任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之勞工,應使其接受每 2 年至少12小 時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 *上述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係指具有勞工(職業)安全管理師、勞工(職業)衛生管理師及勞工(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資格者。 相關法令參考以下: 【勞動部令105年9月22日公告修正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
【訓練依據】內政部消防署112.6.21修正規定:依消防法第13條所稱一定規模以上之建築物,應由管理權人遴用防火管理人,責其訂定消防防護計畫,並依各該計畫執行有關防火管理上必要之業務,防火管理人應為場所之管理或監 督層次人員,並經主管機關或經中央主管機關登錄之專業機構施予一定時數之訓練,領有合格證書,始得充任;任職期間,並應定期接受複訓。前項講習訓練分為初訓及複訓。初訓合格後,每三年至少應接受複訓1次。第一項講習訓練時數,初訓不得少於12小時;複訓不得少於6小時,無正當理由不接受講習者,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得通知管理權人限期改善。」 【本課程依內政部113年2月2日台內消字第11316004431號函規定辦理】 ※課程時數計12小時,共上課2天(日間班)"提供2天中午便當' ※上課時間:第1天【早上09:00~16:30 共6小時】;第2天【白天 09:00~16:10 共6小時】。 ※繳交資料:1.彩色相片2張(2吋)近3年內照片,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1份。
1、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7條規定,起重機機操作人員應至少每3年接受3小時在職訓練,加強操作人員安全衛生的危害辨識能力,以期達到職場零災害目標。 2、完成報名後請傳真或mail結業證書或技術士證
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7條規定,起重機操作人員應接受每3年至少3小時之職業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 1.報名時需檢附原證書影本。 2.全程參與者始發給『在職訓練證明書』並加蓋『在職訓練證明章』
新北市政府為提升管線挖掘施工品質及加強施工自主管理,辦理本認證訓練課程。
1.學科課程2天共計10小時 ,(依上課通知單課程表為主) 術科實習8小時,每梯 15人為限。 2.訓後由本中心發給訓練「期滿證明」始得報考技術士技能檢定。 3.報考技術士技能檢定測驗費用另繳現金1820元、簡章50元、證照費160元。 4.※術科上課/考試地點:高雄市湖內區中正路二段542號(近奇美博物館、嘉南藥理大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委訓課程 ◎本課程需以行政院工程會品管班專用報名表報名,報名資格、報名表及『課程表』請點右上角綠色『招生中DM下載』下載簡章報名或http://pcc.cpc.org.tw/下載 ◎開班資料開課前2週報備行政院工程會,額滿時順排下期 ◎Email初審確認後請遞交正本文件,僅受理紙本正本報名 ◎開課前3週通知繳費請勿先行繳費 ◎本課程請自備筆電或平板下載講義上課,課程習作(統計分析、品質分析、監造與品質計畫書撰寫) ◎報名截止日(~4/22),請預留文件用印時間,報名資格以完成初審後資料完整繳件為準,如逾期報名者優先順排至下期參訓,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