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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6月21日華總一義字第11200052791號公告消防法第15條之6 製造、儲存及處理公共危險物品合計達管制量30倍以上場所之管理權人,應遴用保安監督人及保安檢查員辦理下列事項: 一、責由保安監督人訂定消防防災計畫後,由管理權人報請場所所在地主管機關備查,並依該計畫執行有關危險物品管理必要之業務。 二、責由保安檢查員執行構造、設備之維護及自主檢查等事項。 保安監督人/保安檢查員應經中央主管機關登錄之專業機構施予一定時數之訓練,領有合格證書,始得充任;任職期間,並應定期接受複訓。 應經訓練合格,任職期間應每3年接受訓練1次
臺北市政府為道路施工申請人於施工期間派駐現場之監造人員及施工管理人員訓練、認證及管理事項,辦理本認證訓練課程,以提升道路施工品質及加強施工自主管理。
上課時間:學科7天平日晚上+術科2天白天,總共9天。訓練期滿並經技能檢定及格取得技術士證,始具操作資格。 訓練費用不含報考技術士技能檢定測驗費用。 考試費用:50元簡章費+2870元檢定費+160元證照費,開立個人收據。
1.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二十三條及職業安全衛生訓練規則第十一條規定,雇主對有機溶劑作業主管,應使其接受有害作業主管安全教育訓練。 2.自107年1月1日起改採電腦測驗。 【完成報名後請勿立即繳款,待課程承辦人通知繳費後再行繳款,謝謝!】
112年6月21日華總一義字第11200052791號公告消防法第15條之6 製造、儲存及處理公共危險物品合計達管制量30倍以上場所之管理權人,應遴用保安監督人及保安檢查員辦理下列事項: 一、責由保安監督人訂定消防防災計畫後,由管理權人報請場所所在地主管機關備查,並依該計畫執行有關危險物品管理必要之業務。 二、責由保安檢查員執行構造、設備之維護及自主檢查等事項。 保安監督人/保安檢查員應經中央主管機關登錄之專業機構施予一定時數之訓練,領有合格證書,始得充任;任職期間,並應定期接受複訓。 應經訓練合格,任職期間應每3年接受訓練1次
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7條規定,起重機操作人員應接受每3年至少3小時之職業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 1.報名時需檢附原證書影本。 2.全程參與者始發給『在職訓練證明書』並加蓋『在職訓練證明章』
本課程專為業務人員與BD人員量身打造,採用客製化工作坊形式,帶領學員深入學習如何運用AI工具提升日常工作效率。 課程聚焦實戰操作,涵蓋客製化銷售話術生成、客戶需求分析、資料搜尋、專業簡報製作與郵件撰寫等技能,幫助學員快速將AI應用於銷售與業務開發場景,創造更多成交機會。課程強調互動與實作,讓學員在輕鬆的氛圍中掌握AI工具,並了解AI銷售的未來趨勢。 課程特色 1.實戰導向:強調實作與應用,學員可直接將技能運用於工作中。 2.客製化內容:針對業務與BD人員需求,聚焦銷售與業務開發場景。 3.高互動性:通過分組討論與模擬演練,促進學員交流與學習。 4. 前瞻視野:介紹AI銷售趨勢,幫助學員保持競爭力。
課程依據: 依據消防法第15-6條及保安監督人與保安檢查員訓練專業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辦理。製造、儲存及處理公共危險物品合計達管制量三十倍以上場所之管理權人,應遴用保安監督人辦理下列事項:責由保安監督人訂定消防防災計畫後,由管理權人報請場所所在地主管機關備查,並依該計畫執行有關危險物品管理必要之業務,保安監督人應為前項場所之管理或監督層次人員,應經中央主管機關登錄之專業機構施予一定時數之訓練,領有合格證書,始得充任;任職期間,並應定期接受複訓。 課程時數:24小時 ※附註: 1.未領有防火管理人合格證書者(上課3天;計24小時)每人$ 6,500元整(含稅、教材、午餐、證照費) 2.領有防火管理人合格證書(上課2天:計16小時)每人$ 5,100元整(含稅、教材、午餐、證照費) ※上課當天請務必攜帶: (1)彩色照片2吋2張(近3年內) (2)身份證正反面影本1份。 (3)領有防火管理人合格證書者,報名請先mail防火管理人初訓/複訓證照影本 ※E-mail信箱:1856@cpc.org.tw
課程期間: 5/28-6/26 (平日夜間班-視訊授課)(每週最多三天排課) 考試日期: 6/28 (綜合測驗為實體考試:台南市新市區南科三路19號3樓之1) 單元主題:景觀工程品質管理實務 報名簡章及專用報名表,請詳閱 https://pcc.cpc.org.tw 或至上方(課程簡章/下期資訊)下載報名表,使用制式報名表格報名 -------------------------------------------------------------------------------- *依108年3月26日工程管字第1080300194號函示,為避免擔任品管人員有效期間重疊致不足4年影響品管人員權益情形,訂定品管人員結業證書或最近一次取得回訓證明可擔任品管人員之期限前1年為回訓時間緩衝期,於緩衝期內取得回訓證明者,其擔任品管人員時間將從原有證書或前一次取得回訓證明之擔任品管人員的時間截止日後起算4年。故品管人員可彈性運用時間於合理時程內回訓。 *依110年5月11日工程管字第1100300464號函示,回訓班期末綜合測驗由工程會統一出題及監考。故每期課程結束後另安排實體考試時間。 *依112年6月2日工程管字第1120300521號函示,「公共工程品質管理訓練班」及「公共工程品質管理人員回訓班」之合格結業證書及回訓證明全面電子化,工程會核證後,需至工程會網站進行下載。
台灣是以進出口貿易為導向的經濟實體,其與一般產業所遇稅賦問題,最大的差異,在於營業稅的不同,進口業者於進口商品時,海關即會代徵營業稅,而外銷業者於貨物移運出境時,即有退稅的機會,但若漏未報關進口、低價報關進口或面對營業稅的外銷退稅查核時,都有業者應注意的細節;再者,支付海外佣金時,稅務申報上,亦有其限制;出國參展或是拜訪客戶也有差旅費的申報限額,大部分國際貿易業者,多數也會使用高風險的OBU架構,是故,透過本課程的分析,可進一步掌握進出口貿易業在稅務規劃上的應注意事項。 ***本課程提供實體上課與遠距同步教學兩種方式,請於報名時選擇適合您的上課方式。遠距課程將使用Microsoft Teams平台,開課前會提供視訊連結。為尊重智慧財產權,課堂中請勿錄音或錄影。*** 【特別提醒】 若申請政府補助,建議選擇實體上課,以符合相關規定。